3月10日,十堰市警方公布郧西警方跨县拘留发帖人案复核结果。认定该案的办理违反了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随后,郧西县政府和县委书记连发网络声明,责成县公安局对陈永刚道歉并吸取教训。
郧西县公安局相关人士则对本报称,该案办理从法律和事实角度而言并没问题,只是违反了公安部一个内部办案程序规定。郧西县公安局知情人对记者称,“网络力量太大,下面承受不了。只能接受市局决定。”他说,“事情发展到现在,总要有单位出来承担责任。其实我们到现在还想不清楚错在哪。”
10日,郧西县委书记叶战平对本报说,“决定是十堰市公安局做出的。县委声明下的帖子是我发的。这个结果是我没想到的。不想再谈这个案子。”
2月26日,网友陈永刚被湖北省郧西县公安从其在十堰市的租住房内带走,罪名是“侮辱、诽谤他人”。此前,陈永刚以“零点三六”的网名持续在论坛发帖,质疑当地政府与“奸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并向中纪委举报。陈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朋友称,期间,郧西县政府多次派人到十堰找陈谈话,希望他能删除帖文并停止发帖。
在十堰市公安局及全国网友的关注下,3月5日,陈永刚被郧西县公安局提前释放,市公安局派出工作专班赴郧西对案件进行复核。(据新京报)
(本文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