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企发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热点 » 正文

重庆原司法局长文强二审维持原判获死刑(组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21 15:25:22    浏览次数:82    评论:0
导读

宣判现场 市高院供图 华龙网发 文强在今日的宣判现场 市高院供图 华龙网发 文强在今日的宣判现场

重庆原司法局长文强二审维持原判获死刑(组图)宣判现场 市高院供图 华龙网发
重庆原司法局长文强二审维持原判获死刑(组图)文强在今日的宣判现场 市高院供图 华龙网发
重庆原司法局长文强二审维持原判获死刑(组图)文强在今日的宣判现场 市高院供图 华龙网发
重庆原司法局长文强二审维持原判获死刑(组图)文强妻子周晓亚在今日的宣判现场 市高院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5月21日11时39分讯(数字记者李心成、何青枚) 5月2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视频:重庆原司法局长文强二审维持原判获死刑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午新闻》

  4月14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文强等五人不服,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重庆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重庆高院经二审审理确认,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2003年至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谢才萍、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重庆高院同时驳回了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原司法局长文强二审维持原判获死刑
重庆原司法局长文强二审维持原判获死刑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午新闻》 播放视频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 相关阅读:

  重庆男子扬言报复文强案审理法官被刑拘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at78.cn/news/4002059F26808654581CF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master@at78.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2009-2016 企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002295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