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企发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宏观经济 » 正文

中国与哥斯达黎加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08 13:18:14    浏览次数:108    评论:0
导读

  4月8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哥斯达黎加外贸部长鲁伊斯在北京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

  4月8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哥斯达黎加外贸部长鲁伊斯在北京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中哥自贸协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美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是两国关系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双方同意,将争取在两国完成相关批准程序后于2010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本协定。

  在货物贸易方面,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在服务贸易方面,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哥方有45个服务部门进一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开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则在7个部门对哥方进一步开放。与此同时,双方还在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知识产权、合作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具体情况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查询。

  中哥自贸协定的签署,表明了两国在全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坚持对外开放、反对贸易保护的坚定决心。这将进一步促进两国互利双赢,为两国共同应对世界金融危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步伐发挥重要作用,并将为两国经贸合作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哥自贸协定谈判是在2008年11月胡锦涛主席访哥期间由胡主席和哥总统阿里亚斯共同宣布启动的。中哥双方经过六轮谈判,于2010年2月圆满结束谈判。近年来,中哥在双边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劳务等领域进行了良好的合作,双边经贸往来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哥斯达黎加已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美洲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成为继美国之后哥斯达黎加的全球第二大贸易伙伴。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2008年中哥双边贸易额达到28.9亿美元,是2001年双边贸易额的32倍。特别是在2009年,受金融危机冲击,全球各主要经济体对外贸易普遍陷入衰退,中哥双边贸易额却逆势上扬,达到31.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10.2%,我自哥进口额达到26.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16.6%。

  截至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已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等地区和国家签订了自贸协定。

 
关键词: 汽车 经济 金融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at78.cn/news/41530A633A65603D081ED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master@at78.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2009-2016 企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002295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