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3月27日讯(通讯员黄皓 农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广西2009年度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将于2010年3月31日结束。为此,广西地税局提醒:符合自行申报条件的纳税人请尽快自行申报纳税,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纳税人,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据悉,企业效益虽然因遭遇国际金融危机有所下滑,但我区2009年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仍然集中在高收入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比如电力、烟草、金融、通信、石油、医院、大专院校、中介机构等,其中拉动增长的项目主要还是工资薪金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其增幅分别为14.9%、18.9%和16%。
截至2010年3月26日,全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人数累计达17888人,涉及年所得总额511528.25万元,已缴税额74937.454万元。
目前,在广西进行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的主要途径是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此外,还可采取邮寄方式申报,或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申报。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果有疑问,可以直接到各地办税大厅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本文来源:广西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