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顾烨 傅双琪) 一场20分钟的立案听证会为苏州市民李双林节省了2万多元诉讼费。与法官的当面交流,让他充分了解了法院不予立案的前因后果。
李双林因为房产分割纠纷决定起诉自己的好友。然而,经过初步审查,苏州市沧浪区法院认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无需进入诉讼程序。
法院立案庭庭长潘政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李先生坚持起诉。因此,我们决定启动立案听证程序。”
通常,公民递交起诉书,法院决定立不立案都通过书面材料,法官与当事人并不现场讨论。不过,今年3月,法院引入了现场听证,对一些不属于法院主管或不必进入诉讼而当事人又坚持要求立案的纠纷进行听证,原被告双方都可在现场陈述意见。
“这项措施在保证立案过程透明规范的同时,能有效帮助双方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潘政说。
这个基层法院的听证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司法体制推进司法公开进程上的一小步。11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今年的工作重点中列入了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作报告时承诺,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民意沟通,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晓苏说:“有时候,法院审结的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可当事人就是不认同。从中折射出的问题还在于公开程度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司法公开是赢得公众对司法系统信任的最有效途径,也是保证司法公正和避免腐败的有效途径。“以我作为法院特约监督员的经验,越是公开的审判,公众质疑的声音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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