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将制定《浙江省无居民海岛管理办法》列为2010年度内要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
无居民海岛俗称无人岛,是指管辖海域内不作为常住人口居住地的海岛、岩礁和低潮高地,包括无人常住的岛屿和季节性有人暂住的岛屿。
浙江省无人岛的资源比较丰富。来自浙江省政府的信息显示,据2008年初步调查,浙江全省海岛2869个,约占全国的40%;其中无居民海岛2625个,占全省海岛数的91%。
而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介绍,有调查显示自1990年至今,全省有580多个无居民海岛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开发。
据了解,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政府一直把保护放在无居民海岛管理的首位。2007年浙江省政府就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暂停无人岛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以保护无居民海岛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本文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