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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优者得”需要公开透明机制护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07 13:10:21    来源:中华商机网    浏览次数:126    评论:0
导读

北京、上海等地陆续出台新的地块招投标准,原来价高者得的投标模式将被打破。不少人将之视为房价高涨有可能获得抑制的

北京、上海等地陆续出台新的地块招投标准,原来价高者得的投标模式将被打破。不少人将之视为房价高涨有可能获得抑制的又一信号。然而,市场规律决定价格并非取决于成本,而是供需关系。土地成本降低,真正得益的是不是普通购房者,仍有太多的未知数。

清明假期前,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网发布18号土地出让公告,以招标形式出让莘庄地铁上盖大型综合性地块。不同于以往“先招后拍”模式,此次招标报价因素仅占最后评标结果的30%,另外70%取决于经营状况、总体设计、施工组织等指标。类似的举措在北京日前也已经有先例。

拿地企业资质高了,拿地价格低了,楼盘价格会不会因此降低?答案很明显为否。任何企业的目的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尽管楼市是一个被高度调控的市场,然而它依然遵循市场供需决定价格的基本规律。不大幅度增加房市供应,就不可能改变目前楼市价格向上的趋向。

那么土地招投新政所图何为呢?还是逃不掉“价格”因素。日前新华社连续发表6篇聚焦房价的“新华时评”,矛头直指地方政府,痛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问题根源——土地财政以及腐败所滋生的高地价高房价。最近一段时间来,国土部等部门为抑制房价快速上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反映出中央与国务院高度重视房价问题。在这一风声日紧的背景下,高度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自然不希望再出现“地王”等敏感新闻,然而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地块招投无法避免地产商哄抢。改变招投标准,避免制造轰动性价格,无疑成为一种可行的选择。实际上,这一做法早在2004年就已经采用过,当时曾有地方设置了土地招投“价格区间模式”,出价低于或者高于这一区间都将被淘汰。在2005年的房市低谷之后,这一政策无疾而终。明眼人可以看出,“价高者未必得”与“价格区间”两种模式,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价格区间”模式至少尚属于一种有限制的“价高者得”,而“价高者未必得”的模式则有了更多灰色空间。在前两种招投标准中,基本遵循出价高者获得交易机会的市场原则,政府部门运作处于比较透明的状态,只要招投标人符合准入条件就能公平竞争。但在打破“价高者得”原则之后,新的招标出让土地方式给了政府更多自主权,也多了更多责任。政府有关部门除了审核竞投者资质,还要全程监管和衡量投标的各个指标。由于招投报价仅占到中标分值的30%,剩余的70%分值几乎完全取决于政府判断。在没有第三方监管的客观现实下,政府官员要承担更多的道德疑虑。特别是在当前土地领域腐败高发的态势之下,怎样避免“权钱交易”、“暗箱操作”,“土地招投新政”尚缺乏有说服力的制度保障。

从“价高者得”向“价优者得”转变,这是土地拍卖的发展方向。价格因素之外的70%,实质上也是一种价值,而且是能够直接惠及普通购房者的价值。但好的制度需要好的保障机制,让政策运行在阳光下,这才是好政策落实的前提。

(本文来源:新闻晚报 )
 
关键词: 价高者 优者 土地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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