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江西经侦一季度破获经济犯罪案419起,涉案金额5.5亿元
本报讯 叶伏华 实习生杨海涛 记者刘平摄影报道:“从今年起,公安部将每年的5月15日确定为‘经侦宣传日’,群众可通过邮寄信件、上网、拨打电话等形式检举揭发经济犯罪,并获得最高30万元的奖励。”5月12日,在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胡满松向媒体介绍,今年一季度,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21起,破案419起,涉案总金额合计5.5亿余元。
今年一季度破经济犯罪案419起
胡满松介绍说,今年以来,江西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在全省开展了深入打击假币、银行卡、发票、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五大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开展得有实效,省厅向各设区市公安局下达了刚性的工作指标。超额完成任务或破获大要案件的单位将有奖励;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所在公安局年终绩效考核的资格将被取消,并将在全省通报。
在专项行动期间,主动投案自首且情节轻微的,不予以刑事拘留;凡是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的,予以从宽处理。胡满松说,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一季度,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21起,破案419起,涉案总金额合计5.5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3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771.613万元。
举报伪造货币窝点最高奖励30万元
“为激发群众检举揭发经济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规定,凡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经查实的,将予以奖励。”胡满松说,凡举报伪造货币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30万元;举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犯罪数额巨大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1~10万元;举报在逃伪造货币窝点主犯的,一经抓获,奖励人民币1~5万元;对举报大型制假窝点或50万份以上假发票的储藏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举报10万份以上的储藏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2万元。
每年5月15日为经侦宣传日
胡满松告诉记者,为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决定从今年开始,将每年的5月15日确定为经侦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你我共同的责任”。
江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举报电话:0791-7288178;网络经济犯罪举报中心网址:www.jxga.gov.cn;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南昌市贤士一路39号,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邮政编码:330006,也可拨打当地110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