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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医保参保职工4月起须定点就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18 10:33:54    来源:中华商机网    浏览次数:101    评论:0
导读

“从4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参保的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及门诊慢性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普通门诊不受限制。

“从4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参保的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及门诊慢性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普通门诊不受限制。”日前,不少市民在一些医院的收费处看到了上述通知。

3月17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芮磊,他介绍说,去年至今,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已逐步推进,今年1月已进入第二阶段工作后,没有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职工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已不能刷卡就医。

从4月1日起,该工作将进入第三阶段工作,参保职工住院和门诊慢性病须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就不能刷卡就医。

对于一些参保职工反映填写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表格已有近1年时间,记不清自己当初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的问题,芮磊说:“全市的定点医疗机构、街道、社区以及各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都能查询选择情况。”

他同时提醒,目前还没有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请尽快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办理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手续的,将影响参保人员享受正常住院或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今年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有一次变更选择医疗机构的机会,可到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办理。今后参保人员每年12月都会有一次变更选择机会。(记者范琼燕)

(本文来源:亚心网 )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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