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9月,对于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整改中,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按照审计决定要求,已归还1939.55万元被挤占挪用资金,占应整改资金2201.44万元的88.10%,其余正在整改中。”这组挪用数据是3月29日,在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中,贵州省政府做的《关于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这份报告还显示有不少违规挪用、挤占、多造成本、虚假报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已在整改中。
相关部门未定损4个企业免征所得税500余万
我省地方税务局在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未提供有关部门对财产损失鉴定的情况下,批准这4家企业共2000.57万元的财产损失在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免征企业所得税共计500.14万元的问题。对此,省地方税务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规范对此类问题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税收征管政策。
4个部门挪用专项资金5.23亿已归还4.78亿元
在此份报告中还指出了省公路局等4个部门挪用专项资金5.23亿元。按照审计决定的要求,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损失,责令相关单位调整账务并限期归还资金。现已归还被挪用的专项资金4.78亿元,占挪用专项资金5.23亿元的91.40%,其中省公路局出借给下属单位的4.68亿元,现已归还4.65亿元。其余的正在抓紧整改。
对该4个部门管理不规范和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调整相关会计科目、补记固定资产帐、补缴相关税金、将违规收取的资金上缴财政等措施进行了清理和整改。
2200余万扶贫资金被挪用挤占目前已追回88.01%
在这份报告中提到,截至2009年9月,我省对被查出挪用、挤占、截留、滞留的扶贫资金高度重视,加强了整改力度。
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按照审计决定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损失,限期归还资金,现已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1939.55万元,占应整改资金2201.44万元的88.10%,其余的正在整改中。
与此同时,擅自改变项目实施计划已整改1139.86万元,占应整改资金2335.99万元的48.80%。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已拨付滞留、截留的扶贫资金14265.34万元,占应整改资金的39.28%,其余部分正在抓紧整改。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80多万监测费被督促入国库
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将应缴省级财政作一般预算收入的资金隐瞒在单位法定账册外,并将其中部分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助等的问题,原省环保局按照审计决定的要求,责成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领导班子成员退还未退获取的各种补贴93500元,并督促该站将上述资金和结存在该单位的环境监测服务费2875072.16元缴入了国库。(刘钰银)
(本文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