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确把握农业及农村经济形势,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趋势性、苗头性和拐点性问题,山东省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社会经济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农村经济形势跟踪监测和分析研究工作,强化季年度经济形势分析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农村社会经济信息联系点制度。
文件要求,各市确定一个农村统计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市、区)作为农村经济信息联系点,责任到人,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农村社会经济情况,特别是要关注农村社会经济中出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撰写成文上报省、市统计局。以便于省、市统计局及时掌握农村社会经济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省统计局要进一步强化分析、信息上报的考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