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刚买回的新车停放在自家院中,第二天晚突然着起大火,车被烧毁。“要求汽车销售公司换车属合理要求,可一拖再拖两个月都没有解决问题。”昨日,车主彭建华愤怒地告诉记者,他将寻求权威部门作出鉴定,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据彭建华介绍,他于1月16日17时许,在呼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内蒙古鹏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S店,花15.79万元购买了一辆现代途胜越野车。“车开回去后我就停放在自家院子里,第二天晚上11时许我发现新买的汽车竟然着火了,等出去扑火时为时已晚,购车手续等资料和手机等物品均被烧毁。”彭建华及其家人随即报了警,消防人员随后赶来,待大火熄灭,车已经面目全非。
昨日,记者从彭建华处看到了新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起火原因不明,鉴定书出具时间是2月8日。彭建华称,当天火灾现场勘查人员曾分析,引起火灾的原因有可能是电器线路短路或者人为放火。
事情发生后,彭建华找到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说明了情况,售后服务部表示将对车辆进行质量鉴定,3月10日上午,彭建华拿到了鉴定结果:车辆着火不属于产品质量范畴。记者从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着火鉴定说明”上看到:“车辆起火点位于事故车右后轮处……排除汽车线束、电器短路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性……火灾车辆未发现漏机油的痕迹,可以排除漏油引起火灾的可能性。此次车辆着火不属于产品质量范畴。”
彭建华告诉记者,“车辆出现这样的问题,汽车销售公司作出的鉴定没有权威性,我要求再找第三家权威部门重新作出鉴定。”内蒙古鹏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S店售后服务部经理王玉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车辆燃烧原因不明,让公司现在作出赔偿不合理,如果车主质疑厂家作出的鉴定结果,公司可以和当事人再找第三家权威部门重新鉴定。
本报记者王武 (本文来源: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