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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青岛病残独生子女大病药费最高限额报2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11 13:38:45    浏览次数:183    评论:0
导读

   80后青岛病残独生子女大病药费最高限额报2000元      为给

   80后青岛病残独生子女大病药费最高限额报2000元      为给孩子治病已花掉15万元,房子也卖掉了,药费政府一分没报,孩子终生患病终生吃药.吃药和吃饭一样一天三次,年药费需6000元,现孩子25岁要到60岁光大病药费就要近22万元.08年这次是居民医保第1次报销.大病门诊年最高报2000元。,【其它门诊一分不报】。药费3300元减百分之十【自负】减百分之五十【报五十】减840元【扣统筹金】,三扣二扣没有了,实际报销1100元。看是报了百分之三十多,这1100元包括150元【自交】750元【财补】扣统筹金比财补都高。1100一150一750二200.这就是所谓居民医保【重残人员无工作无收入】,这就是文明城市,奥帆城市,开放城市,旅游城市,美丽的青岛。请大家救孩子们。报销太少太少.领导拿着市民的钱,花着市民的钱,就是不为市民解决因难。这是哪位领导定的,这是在榨市民的血汗。太不讲理了.社会主义优越性哪去了?还让人活吗? 报销太少太少.这就是改革开放的成果?   09年大病门诊药费近6000元,而最高限额报销2000元,这对于无工作的病残人员是悲剧,悲哀,悲痛。近4000元药费谁解决,我下岗一月工资才350元,连孩子药费都不够,为什么报销少?为什么年最高报2000元?为什么?还让居民活吗?人病了不能劳动没有收入,还要花钱去治病,两者是矛盾的,国家集体两者利益己经不存在了,药费的重任压在了家庭,你不能承受就的卖房子卖地。 改革开放最失败的是医疗改革,越改越差,越倒退。过去是个人全部药费负担20%,报销80%,而现在是大病最高报销20%,个人负担80%。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请转载 。       20年来,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20%左右,但所负担的医疗费用却增长了130多倍,因而导致我国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现象。所以医改是30年来改革开放最失败的,最差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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