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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龚刚模等人涉黑案二审开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17 12:57:58    浏览次数:94    评论:0
导读

  中新网重庆5月17日电 (记者 郭虹 杜远)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重庆龚刚模等人涉

  中新网重庆5月17日电 (记者 郭虹 杜远)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重庆龚刚模等人涉黑案二审今日开庭审理。

  今年2月,一审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涉黑案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判处龚刚模无期徒刑,而2009年重庆江北爱丁堡小区枪案的2名元凶樊奇杭、吴川江被判处死刑。

  一审判决认定,2005年,龚刚模结识了刑满释放人员樊奇杭。此后,龚刚模通过提供大量资金供樊奇杭发放高利贷让其获取高额利息、无偿给予其投资的“保利夜总会”四成股份等方式,扶持樊奇杭组织发展壮大。樊奇杭则先后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张孟军、吴川江等人,为龚刚模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暴力支持,逐渐形成了以龚刚模、樊奇杭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孟军、吴川江等为骨干成员,其余人等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樊奇杭指使手下在2009年6月制造了轰动重庆的江北爱丁堡小区枪杀案。而龚、樊二人为壮大组织实力,2006年以来通过非法购买等方式获取各式枪支弹药,以武装该组织从事非法活动。

  一审判决认定,在2009年重庆江北爱丁堡小区枪杀案中,龚刚模未实施组织、策划、指挥行为,也未直接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故不应由其承担故意杀人案的主要刑事责任。而樊奇杭、吴川江则被法院认定直接组织、策划、实施了爱丁堡枪案,加之2人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持有枪支等严重犯罪行为,由此法院一审判处樊奇杭、吴川江死刑。(完)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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