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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5个县纳入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05 13:05:21    来源:中华商机网    浏览次数:92    评论:0
导读

南宁讯(见习记者张婧媛)4月2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水利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在南宁联合召开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

南宁讯(见习记者张婧媛)4月2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水利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在南宁联合召开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非主产区工作会议,部署11个粮食非主产省(区、市)启动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工作。我区共承担新增粮食产能14亿斤,南宁、桂林、柳州、来宾、贵港、钦州6个地市的15个县纳入了全国800个产粮大县范围。

为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国务院办公厅去年7月印发了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该规划提出按照以需定产、分区指导、资金整合原则,通过实施8大工程建设,构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00亿斤。

据介绍,在全国1000亿斤新增粮食产能任务中,11个粮食非主产省(区、市)承担97亿斤,其中,11个粮食非主产省(区、市)共120个县纳入规划确定的全国800个产粮大县范围,承担粮食增产任务45亿斤。此次将非主产(区、市)120个县纳入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进行建设,是自1983-2000年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建设后,国家再次加强非主产(区、市)粮食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区域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来源:广西新闻网 )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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