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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普通高校招生不得对毕业生就业进行承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08 13:10:44    来源:中华商机网    浏览次数:80    评论:0
导读

记者6日从福建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将不得对毕业生就业进行承诺,如对毕业生承诺“100%就业率”

记者6日从福建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将不得对毕业生就业进行承诺,如对毕业生承诺“100%就业率”。

据了解,今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必须明确分为本专科普通学历教育、本专科成人学历教育、自考助学、培训、其他文化教育等,学习形式应明确分为全日制、业余、短期、函授(或远程)等。在招生宣传中,省内高校不得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承诺,如承诺“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100%就业率”“毕业后保证推荐工作”“高薪就业,一步到位”等。学生就业率、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等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最大”“最好”“之首”“惟一”“一流”“100%考试通过率”等词语,更不得出现贬低其他学校的用语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省教育厅将对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抽查,对虚假宣传、欺诈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高校,将扣减其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记者 许含宇)

(本文来源:新华网 )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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