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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4月1日起12项轻微交通违法不再记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30 16:59:18    来源:中华商机网    浏览次数:122    评论:0
导读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从4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规定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对酒驾、使用假牌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从4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规定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对酒驾、使用假牌假证和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调头等三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但是对12类交通违法行为取消记分。新规在一定程度上简化办理驾驶证程序,完善驾驶证管理制度。

在加大严重交通违法处罚,完善制度和提高便民措施的同时,新修订的规定对驾驶人也提出要求―――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应及时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报,申请降低准驾车型或注销驾驶证。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不得驾车。

残疾人申请驾照到指定医院体检

修订之后的新规定允许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丧失运动功能,但能自主坐立的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

允许手指末节残缺或右手拇指缺失人员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

允许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达到合格标准即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人员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

交管部门表示,天津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时,应到市公安医院、河东区第三中心医院两家指定医院检查身体,专门评估残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人员,每3年及驾驶证期满换证时应检查身体条件,一定要使用规定车型,车身前部和后部应设专用标志。同时,必须由专门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和拆卸辅助装置。听力障碍驾驶人驾车时应佩戴助听设备。

3种情形增加处罚力度 12种交通违法取消记分

酒后驾驶,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和调头,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照等3种交通违法行为,由以前一次记6分增加至一次记12分。同时,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

新规定中增加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及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交通违法记分。

在提高严重交通违法记分分值的同时,新规还进一步扩大轻微交通违法的警告教育面。减少交通违法记分项目,取消“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等12类交通违法记分,把上路行驶机动车没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酒驾和醉驾等9种交通违法记分合并,降低“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等交通违法记分分值。

调整后的交通违法记分由47项减为38项,其中一次记12分6项,记6分9项,记3分11项,记2分8项,记1分4项。

新规还规定恶意补领驾驶证交通违法,由交管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领。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由交管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记6分、收回补领驾驶证。

新规定进一步细化机动车驾驶证审验规定,对具有交通违法没接受处理、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在一个记分周期记分达到12分没参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换发驾驶证。

(本文来源:新华网 )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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