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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据京华时报今日报道,昨天,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
商报讯据京华时报今日报道,昨天,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检测。
根据通知,医疗机构在接受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委托,提供入学、就业体检服务时,不得对受检者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对于需要评价受检者肝脏功能的,应当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
(本文来源:西部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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