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近日,日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行为进行专项举报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日照市组织开展专项举报活动。
《办法》规定了具体举报内容,列举了违反《廉政准则》的具体行为和表现形式,细化为6个方面、31种形式。规定了举报方法,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网上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转达。举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提供违纪违法事实和有关证据。对故意诋毁、诬陷他人的,或者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提倡署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按照市纪委《关于处理群众署实名举报的试行办法》优先查处,及时反馈。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保密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有功人员,依照市纪委《关于奖励署实名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从严查处。
为便于群众举报,市纪委将日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日照供稿)
(本文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