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额尔德尼、郝益东、云秀梅、柳秀、赵忠及秘书长胡毅峰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连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维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会议议程,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一)(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呼和浩特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说明、关于《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说明,听取了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包头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说明和关于《包头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说明。(文/郎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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