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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14名副县处级以上干部涉案落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22 12:02:41    浏览次数:96    评论:0
导读

  昨日,昆明市检察院向媒体通报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并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件,昆明

  昨日,昆明市检察院向媒体通报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并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件,昆明市水利局原局长吴泽宇、石林县交通局原副局长杨国云等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均被检察机关送进了班房。

  在通报会上,昆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龚永强说,今年1月至5月,昆明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09件,开展初查239件;立办贪污贿赂案件115件128人。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88件,占立案总数的76.5%,涉及副县处级以上干部1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1%;立办渎职侵权案21件31人,其中大要案件10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513余万元。

  此外,龚永强表示,从6月21日起至25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宣传周”活动。今日,检察机关将在官渡古镇设点举行宣传活动。6月23日上午,昆明市检察院将开展市区两级检察长联合接待日活动,将借“举报宣传周”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昆明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各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决心。

  ■案例通报

  吴泽宇 2004年至2007年,昆明市水利局原局长吴泽宇利用其担任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副局长、大清河治理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多次收受多家施工单位所送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2.5万元。该案由昆明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交由西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西山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吴泽宇有期徒刑6年。

  李宏瑞 2003年至2006年,李宏瑞利用其担任昆明市建设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审核企业资质升级、推荐建筑公司、办理资质年检和施工许可证等过程中,多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和建筑公司所送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3万元、1万美元。该案经昆明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交由晋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晋宁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宏瑞有期徒刑12年。

  杨国云 2003年至2008年,杨国云利用其担任石林县交通局副局长、“九石阿”旅游专线工程建设指挥部总工程师、石林公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总工程师的职务便利,在公路建设管理过程中,多次收受工程承包方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7.6万元。该案由石林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石林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杨国云有期徒刑12年。

  李春 2000年至2008年,李春利用其担任嵩明县中医院原书记兼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医院与医疗设备器械公司的融资、购买设备过程中,多次收受医疗器械公司工作人员贿赂款人民币共计41.45万元。该案由昆明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交由嵩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嵩明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春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昆明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郭亮 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郭亮利用其担任云南华云实业公司双扶福利厂厂长的职务便利,在采购工作服布料的过程中,采取自己提高价格的手段,侵吞本单位的公款共计人民币212万元。该案经由安宁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安宁市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郭亮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

  包世荣 2006年2月至2008年2月,包世荣利用其担任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临沧经营部原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经营部应收钢材款共计人民币1049万元用于个人进行期货交易的营利活动。该案交由安宁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安宁市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包世荣有期徒刑13年。

  单位行贿 2006年至2007年,昆明市鑫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代办被征用土地人员户籍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业务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夏文军多次向多家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334万元。目前,此案涉嫌单位行贿,已由昆明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交由寻甸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那鹏飞 2008年2月至2009年10月,那鹏飞利用其担任省住建厅工程造价审查办公室土建一科科长的职务便利,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造价审查和编制泸西县阿庐文化中心体育馆工程栏标价过程中,多次收受工程承建方所送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万元。目前,该案已由昆明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交由西山区检察院依法起诉。

  鲁有福、周群 2003年至2004年之间,石林县国土局局长鲁有福、石林县国土局地籍科科长周群,在办理石林林辉化工有限公司申领土地使用证的过程中,违规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查,鲁有福于2003年至2009年间,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8.3万元。公诉后,寻甸县法院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鲁有福有期徒刑1年和8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周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仲显成 2005年10月,仲显成在担任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所长期间,在审查一宗土地使用手续的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程序,造成集体经济损失524万余元。侦查过程中还发现,仲显成任职期间,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人民币共计10.5万元。经侦查起诉后,西山区法院分别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仲显成有期徒刑1年和10年。本报记者 闵楠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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