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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一贪官利用职务便利受贿五套房受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07 19:30:08    浏览次数:74    评论:0
导读

  昌平区委党史办公室原副主任张宝生,因涉嫌犯受贿罪,于今天上午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昌平区委党史办公室原副主任张宝生,因涉嫌犯受贿罪,于今天上午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据悉,张宝生涉嫌收受5套房屋的贿赂,价值336万元,另受贿人民币150万元。

  张宝生今年46岁,其作案时,任昌平区南口镇党委书记。检方指控称,2001年4月至2003年8月,张宝生在担任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主管镇里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将南口镇政府持有的北京高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无偿转让给房永宏及相关人员,收受房永宏、张淑军(均另案处理)给予的5套房屋(价值336万元)及人民币150万元,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86万余元。 (通讯员李佳)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克伟)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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