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下午3点左右,一名男子在深圳市公安局门口自焚,附近保安员用灭火器将火扑灭并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目前,深圳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现场目击者称,男子留有一封遗书,已被警方拿走。
一名当时刚好经过深圳市公安局门口的市民称,该男子身着黑色上衣和黑色长裤,当日下午3点左右,将一壶汽油浇到身上,随即点燃,岗亭的保安和武警迅速用泡沫灭火器扑火,从点燃到扑灭大约半分钟。随后120赶到将其送往医院抢救。
当晚7点,深圳市公安局表示,该男子身份待查,且尚未脱离生命危险,自焚原因有待查明。
前日刚刚由深圳市公安局宣传处更名为警察公共关系处亦反应迅速,在两小时后通过深圳公安微博(http://t.sina.com.cn)对外发布这一消息,此举赢得网友好评。
据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