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综合报道 青海玉树地震重灾区恢复重建期内,迁出省外和玉树州外就读的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今年秋季学期起将全部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费补助。生源地为青海玉树地震重灾区的高等教育阶段全日制在校生和高中阶段学生,从2010年4月-2011年7月,发放国家助学金或生活费补助,并免除一个学年的学费,所需新增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提出,保证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并专门列出了一项“教育特别资助政策”。
此外,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意见提出,对受灾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灾后恢复重建期所在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对受灾地区企业取得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款项和物资,以及与抗震救灾有关的减免税金及附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在5年内免征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对受灾地区企业、单位或支援受灾地区重建的企业、单位,进口国内不能满足供应并直接用于灾后重建的大宗物资、设备等,在3年内给予进口税收优惠。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