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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官员调离后仍将追究土地违法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22 12:07:47    浏览次数:230    评论:0

任期内违规案件一追到底

“‘约谈’只是预警,如果大量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国土部就可能动用其他手段。”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巡视员张璞表示,“即使调走了,但如果这个土地违法违规发生在任期内,也要追究责任。”

国土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国土部最近约谈了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例,“这里所说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指当地政府的‘一把手’,如果具体到一个城市,就是市长。”

据悉,纳入此次约谈范围的主要包括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其他人口在50万以上的155个城市。

10月底前查处任务基本完成

在前不久的一次会议上,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向记者表示,今年是国土部首次使用“15号令”,对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15号令’于2008年5月由国土部、监察部和人保部联合出台,将‘15%’作为问责比例标准,是三方慎重研究设定的。”李建勤说,问责最重可予以撤职处分。

“这一次要动真格的了。”李建勤说。据李建勤透露,2009年被约谈的城市,每个城市已扣掉了1000亩用地指标。今年,对违法用地比较严重的城市显然更严厉。

8月19日,国土部披露了扩大版的闲置土地名单。在此之前,国土部关于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政”明确规定,凡有存量闲置土地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部门在安排用地指标时,相应扣减用地指标。

“清理闲置土地是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徐绍史说,下一步国土部将督促各地加快查处进度态势,9月问责之后,“务必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查处任务。”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编辑:马原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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