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一份录音显示,今年上半年绿豆价格暴涨同一些企业和个人散布绿豆涨价信息、串通涨价等行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去年10月召集上百家绿豆经销企业召开全国第一届绿豆产销行情研讨会上,有串通涨价、哄抬绿豆价格行为……按照法定最高处罚额度,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已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协办企业被处以50万元罚款;对参加会议并相互串通的其他109家绿豆经销企业,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告诫。
操纵价格,罪有应得
张遇哲:这段会议录音将不良商家勾结炒作的行为暴露得非常充分。“全国第一届绿豆产销行业研讨会”宣称,“2009年绿豆主产区产量同比下降64.05%”,这与《中国粮食年鉴》中认为的国内绿豆产量下降14.9%的统计数据相差悬殊,是彻头彻尾的发布虚假信息;而“绿豆产量会出现明显减少”、“价格上涨已成必然”的言论,更是在明目张胆地传播涨价意图。有关部门调查显示,正是在这次会议之后,经销企业纷纷入市收购绿豆,导致其价格不断暴涨。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以及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信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严重违反了价格规律和市场规则,在个别经营者牟取暴利的同时,却产生了一系列经济和社会危害。事实上,西方发达国家在应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时都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规则。美国一直以来都坚持对价格违法案件按司法程序进行审理,并不断完善有关的司法程序,鼓励私人或企业控告他人的违法行为;法国对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单处或并处6种处罚,最重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由于处罚较严,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法国每年的价格违法案件都少之又少。
相比之下,我国市场价格法律监管体系尚有待完善。正如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司长许昆林所言:“100万元的罚款,被查处企业认为罚得太多,我们认为罚得太少。”值得欣喜的是,发改委日前公布《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加大加重了对严重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才能有效遏制价格违法行为,保障民生福祉。
着眼供需,管理市场
张轶水:罚款百万之后,绿豆的价格能否“因罚而降”,现在还是个未知数。本月初,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通报已揪出绿豆价格疯涨“元凶”,处罚之后,仅仅过了3天,绿豆的价格曾再次上涨到每公斤16元左右。政府调控,只能“治表”不能“治里”,因为,能将价格哄抬起来,深层次的原因常常是产品的供不应求。
当下的中国,正在大步迈向城市化,就全国而言,若干年内,将有数以亿计的农民进城成为市民。仅说北京,截止去年底,全市实际常住人口达到1972万人,人口总量以每年54.3万的速度膨胀。而那些进城的农民工及其“新生代”,本来是米袋子、菜篮子的生产者,现在却成了消费者;而农村留下来种田的,多是妇女和老人,不客气地说,中国的农业正在日益呈现出“空心化”!如果对此情形不予重视,其他农产品价格也有可能被人操纵、接二连三地疯涨。平抑农产品的价格,不能只靠发改委。管好米袋子、菜篮子,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同时用“无形之手”引导市场自觉加大对农业的资源配置力度,走集约化生产之路;还要严格保护耕地,给子孙留下饭碗。对于违规批准占用农田的官员不能仅仅“警告”而已,应追究其刑责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