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四成在售项目“零成交”
东莞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东莞上个月住宅“零成交”项目中有四成在售项目出现“零成交”,5月住宅成交量环比下跌41.38%,同比下跌近五成。分析人士指出,以上“零成交”项目多数是以大户型洋房产品为主体的楼盘,改善型需求客户在二套房认定标准实施后基本上都会选择延后入市。对首次置业的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或针对豪宅客的住宅品种如200平方米以上大户豪宅及别墅,影响相对较小。
开发商:“二套房”政策影响“毛毛雨”
某开发商市场部人士认为以“二套房”为主的政策调控的影响其实是“毛毛雨”。反倒是事关房产税的上海版房产新政细则迟迟不出,坊间风传的各种政策预期致使开发商的楼盘即便降价也卖不动了。政策没出,单单各种传言和预期已经让开发商很受伤了。并不是买房人没钱,只是政策不出台,大家都在持币观望。
购房者:应给小户型“松绑”
在二套房认定标准中,对于已经用贷款买过一次房,但卖掉再买如何认定却缺乏明确的说明。如此一来,能不让那些购买了小户型,有改善居住需求的人担心吗?毕竟,房价如此之高,二次置业家庭不靠贷款能买得起房子吗?
有漏洞:异地购房仍能钻空子
由于现在住房登记系统不完善,新规仍有空子可以钻。目前全国住房登记系统并未联网,购房者向银行提供的住房信息的真实性没有保障。比如一对夫妇在老家漯河购买过一套商品房,当他们来郑州工作满一年,可以提供一年社保缴纳记录时,再在郑州申请贷款购房,银行很难查出他们在漯河的房产,就会按照首套房来办理。
有新招:银行可能要求签订“诚信保证”
对于新规中的面测、面谈等认定二套房的方法,银行人士认为这对于银行来说工作量太大了,或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银行觉得客户“可疑”,会要求签一个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这个“诚信保证”一旦签订,未来如果查出签订人有隐瞒名下房产的情况,贷款人所付出的代价是非常大的。
理财师见招拆招
卖房后再购新房算首套
根据相关规定,如购房者之前买过一套房,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将第一套房出售转让后再行买第二套房,只要从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第一套房的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据悉,针对以上规定,部分银行采取了相对灵活的做法,即使有银行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能向银行证明第一套房产已不在家庭成员名下,同时有证明显示该套房已经出售转让给其他人,该购房者再贷款买房,算第一套。如果非本地户籍购房者首次置业,但无法提供一年以上的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否就只能按二套房标准执行房贷?有关银行界人士表示,目前部分银行的做法是,只要客户东莞本地银行账户有超过一年的流水账记录,证明其收入有足够的供款能力,该客户申请贷款算作第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