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山大地震》看中国地震、海啸的保险责任
《唐山大地震》中有一句“买中国人寿 (60162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踏实”让不少观影者记忆深刻,虽然是一则植入性广告,但也引发了人们对于保险与灾难的思考。面对中国巨灾险缺失的现状,普通市民更关注的是在自然灾害面前,保险产品还能否提供足够的风险保障?
财产险 九成以上不保地震责任
记者查询了某中资财险公司一款普通家财险产品发现,在产品条款中列明了“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均在保险保障范围之内,但地震、海啸虽然也是自然灾害,但却被明确列在除外责任之中。
对此,曾在多家财险公司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九成以上的财险是没有保地震责任的,“即便有保也不在主险中,而是通过附加险的形式完成。”据记者了解,地震附加险在2000年推出,一般是按照主险保费的10%或以房屋总价值的2%缴纳保费,但目前绝大部分财险产品都没有附加地震保障责任。“一般人投保家财险只需要几百元或者一千多元,附加地震保障责任增加了保费支出,而且如果真发生这种灾害,赔偿也比较有限。”有财险公司的业务员表示,大部分城市都不是地震或海啸的高发区,推广这种附加险也很困难,“况且在高发区,保险公司可提高费率至主险保费的20%以上,算下来又不便宜”。
【TIPS】
附加险不是全赔
对于需防范地震风险的投保人来说,在家财险等财产险之后需投保附加险。一般来讲,地震保险责任包括:因烈度达到保险财产所在地抗震设防标准的地震或由此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所致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每次事故中投保家财险可获得的最高赔偿限额为主险保险金额的80%,也就是说,投保100万元的房产,如果因为地震造成了损害,最多赔付80万元。此外,附加地震险后,如果造成了室内的财产损失,也是按主险规定的赔付比例来赔付,由此,投保人在投保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
人身险巨灾多可赔偿
绝大部分人身险对因地震引发的保险事故是可以赔偿的。中国人寿 (60162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广东分公司的业务经理告诉记者,“如果因地震造成意外死亡,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等都可赔偿。”她说,人寿保险合同中主要的除外责任条款只有“战争、犯罪行为、故意行为、2年内自杀等”,即便是重疾险等只保障疾病风险的保险产品,如果被保险人因为地震等灾害造成了死亡,也是可获得身故赔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