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通赔:保单利益异地“链接”
近年来,各家保险机构推出的异地理赔、保单“迁移”等服务,也能帮助投保人逐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保单利益“无缝链接”。
在阳光财险浙江分公司投保车险的高先生,于今年6月15日下午在上海发生交通事故。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进行查勘和定损。高先生近期居住在苏州,他希望在苏州领取赔款。6月17日下午,高先生如愿从阳光财险苏州中心支公司领到1000元赔款,整个过程仅用两天。
类似高先生这样的案例,现在是越来越多了,甲地购买车险,乙地出险,丙地得到了理赔。不少车险消费者亲身体验到了这“异地理赔“的方便性。
据业内人士介绍,“全国通赔”服务最为重要的是车险理赔可以实现异地获得保险赔款,像银行一样实现通兑。而在传统上,尽管很多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承诺异地通赔,但一旦在外地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能只负责异地代查勘并不能代赔款,消费者还得带着材料回投报地申请理赔。
目前,财产险公司中,已有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阳光财险、大地保险等几家全国性险企为个人普通客户提供全国通赔的服务。
寿险公司中,中国平安人寿、太平人寿、新华人寿等公司能提供全国通赔的服务。
基本养老险:可跨省“链接”
以前,国人的流动性很低,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社会保障“各地割据”、各自为政。比如,在上海工作了多年的人员,即便要去最近的江苏、浙江等省市工作,也觉得有些“不划算”,因为在上海缴了多年的养老保险,工作调离之后就可能“带不走”,投入没有保障,养老没有落实。
从2010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可以全部转移,具体计算为,1998年1月1日之前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 日起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同时按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单位缴费的12%的总和转移养老保险资金。实际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资金。
但具体的转移、发放计算办法,各省市之间目前还在磨合协调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