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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范燕琼等3名网友诽谤案二审开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13 22:08:54    浏览次数:79    评论:0
导读

  新华网福州6月13日电(记者郑良)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诽谤一案,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

  新华网福州6月13日电(记者郑良)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诽谤一案,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于4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范燕琼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游精佑、吴华英有期徒刑各1年。宣判后,3被告人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13日在该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诽谤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3上诉人的辩护人出庭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进行了辩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害人亲属、上诉人亲属、当地群众旁听了庭审。本案将定期宣判。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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