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明知道了这个内情,但由于他并无切实证据,而且收购最终终止了,并未给公司带来损失,他也奈何不得陈强。常明最后设法要求上级集团领导把陈强调离了该公司。
案例启示
该类案例给企业的启示至少有两个方面:公司收购行为,聘请外部审计不可少,一是可以减少某些主管人员暗箱操作的机会。二是可以把被审计单位的资产、净资产水分挤干净。
就以此案来说,如果不是事务所的审计人员把“窗户纸”捅破,只怕公司领导层很难找到合适的理由终止这笔交易。内部审计人员碍于领导的强压,在自我保护意识下,不会把真相说出来。甚至内部审计人员上下、内外勾结都有可能存在。有时候,领导可能也能推测出事实真相,但他有时由于缺乏事实证据而无法说出事实真相,或者为了顾及下属的面子不便于直接说出真相。这时,就需要借助第三方把窗户纸捅破,表面上他也可以不用得罪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