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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例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13 22:12:47    浏览次数:129    评论:0
导读

  据媒体13日报道,北京市朝阳法院对首例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进行审判,以非法出售公民个

  据媒体13日报道,北京市朝阳法院对首例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进行审判,以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周广进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这是《刑法修正案(七)》出台实施后,北京市首例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去年3月,从机场离职的甘学斌和李笑辰找到原北京市民航安乐出租有限公司统计员周广进,从他手中购买了2000多个乘车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办证人的姓名、性别、员工号、所属部门、住址、上月申办情况及本月证件号码。甘学斌和李笑辰拿到信息后,就利用伪造的印章,找人制作成跟真证几乎一样的机场大巴乘车证,然后以每张150元的价格卖出,价钱比真证便宜300多元。

  法院查明,从2008年7月至去年8月投案前,甘学斌和李笑辰共伪造机场大巴乘车证3494张,获利52万余元;其中去年3月至7月,仅周广进一人就向他们售出2060个办证人员的个人信息,获利2万余元。

  法庭审理后认定,甘学斌和李笑辰伪造机场大巴乘车证并贩卖,非法获利52万余元,数额巨大,已经构成伪造有价票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各处罚金110万元。周广进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他自愿认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宣告缓刑。 (责任编辑:思涵)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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