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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共关系:北京警方酝酿选拔形象大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19 11:28:17    浏览次数:198    评论:0

近年来,随着价值观的多元化和老百姓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公众质疑执法的不公开、甚至存在“权钱交易”的声音越来越多。已经爆发的贵州瓮安事件、“躲猫猫”事件、邓玉娇事件、处女卖淫事件等一系列事件表明,老百姓对警察的信任度在降低,而很多矛盾并不是由于实质性的利益冲突造成的,更多的是因为误解和缺少沟通,所以在公安机关内部建立一个有利于信息沟通、关系沟通和品牌建设的公关部门显得越来越迫切。

随着公共关系理论在内地的逐步成熟,公共关系的理念也逐渐渗入中国警务活动的各个方面。从筹备奥运会开始,北京警方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危机公关实战,从中总结了经验,也尝到了“甜头”。

2005年,北京市公安局法宣处改组为新闻办公室,北京警方也正式从“宣传时代”进入了“新闻时代”。当年11月25日,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的马振川邀请了美联社、德国电视二台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38家媒体的50余名记者,向他们介绍奥运会安保工作的进程,并观摩特警处突演练。这种开放的态度赢得了中外媒体的好评,更消除了一些西方人士认为中国警方“保守”的偏见。奥运会期间,包括警方在内的北京市政府部门对外媒开放的态度,也赢得了一片赞誉。

2009年9月25日上午,北京新街口一餐厅因为燃气泄露发生爆炸,3名餐厅员工和过路的行人受伤。因为事件发生在首都的闹市区,时逢国庆60周年庆典前夕,不到2个小时,20余家境内外媒体赶到现场。正在有媒体作出“北京国庆前遭受恐怖袭击”的猜测时,北京市政府在距离现场约100米处设置了临时媒体接待点,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主任刘大伟现场发布了爆炸事件的第一条官方消息,证实事发原因为液化气罐爆燃导致,大众的担忧和疑虑被及时化解。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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