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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大学生村官创业最高可贷1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21 11:00:56    浏览次数:120    评论:0
导读

    四川省委组织部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大学生村干部金融春雨

    四川省委组织部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大学生村干部金融春雨行动”的指导意见》,鼓励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这项措施在全国尚属首创。

    “大学生村干部金融春雨行动”以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解决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意见》要求,大学生村干部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可放大到5万-10万元,可采用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

    为控制风险,按照规定,恶意逃废债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将取消其享受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参与选调生选拔和评选优秀大学生村干部活动等优惠政策。(成都晚报熊德壮)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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