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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香港人创业的十字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21 10:59:52    浏览次数:138    评论:0
导读

    1、“快”     即所谓“行船争斩缆,月饼我卖先”。总之,

    1、“快”

    即所谓“行船争斩缆,月饼我卖先”。总之,做生意要懂得饮头道汤。这些赚钱斗快的做法,多出现在潮流性与季节性的产品生意中。但是,对于一些创新性质的产品,太早推出的话,人们可能未能同步,觉得太快,不能接受,像时装设计便存在这种问题。

    2、“精”

    精仔主义是香港新一代创业者的形象。聪明醒目、大器早成的形象始终是人们喜欢看到的,这些形象对推动他们个人与经营的生计很有帮助。

    3、“有”

    要有一个像样的“档口”、“门面”,顾客才会摸上门,这也是所谓必须建立一间公司的原因。一般人都相信生意是建立在“有人有物”的基础上,因此你必须给人家你绝非“一无所有”,对方不是第一个顾客的感觉。

    4、“勇”

    香港人最流行的成语之一,就是“勇者无惧”。所以,有人说香港人最富冒险精神,凡有新的产品、新的市场行情,都有人敢去尝试。当然,有勇必须有谋。但勇者无惧,对素称擅长“扒逆水”的生意人来说,更加受惠。创业者许多时候都会抱有勇者无惧,心口写了“勇”字的“闯业”精神。

    5、“一”

    香港人特别喜欢“一”字,如“阿一鲍鱼”、《一周刊》、“全港销量第一的啤酒”、“世界销量第一香烟”等。竞争第一是资本主义的精神,在广告标语、企业名称及市场定位上,香港人充满“阿一”精神,尽管凡事认真,有点自大与目中无人,做“阿一”是无数创业者的最高目标,也满足大众锦上添花的习性,把自己包装成“阿一”,就是针对大家跟随的心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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