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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2009年GDP增速修订为9.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09 14:00:43    浏览次数:113    评论:0
导读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关于2009年年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数据修订的公告”,根据公告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关于2009年年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数据修订的公告”,根据公告,经初步核实,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34050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515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为9.1%,比初步核算数提高了0.4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国统字70号)的规定,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阶段。近日,国家统计局根据2009年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对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进行了初步核实,主要结果如下:

经初步核实,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34050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515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为9.1%,比初步核算数提高了0.4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5226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251亿元,增长速度为4.2%,与初步核算速度相同。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57639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681亿元,增长速度为9.9%,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47642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4724亿元,增长速度为9.3%,比初步核算提高0.4个百分点。按初步核实数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10.3%,第二产业占46.3%,第三产业占4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马原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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