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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毒贩出狱后再次运输毒品被执行死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26 13:45:44    浏览次数:147    评论:0
导读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王斯 通讯员 侯粟宇 孙晓梅)6月25日,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王斯 通讯员 侯粟宇 孙晓梅)6月25日,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运输毒品犯梁其业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今年38岁的梁其业,绰号“阿矮”,凭祥市凭祥镇连全村委芽屯人,初中文化,无业。1997年3月,梁其业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减刑后于2007年10月26日刑满释放。

  出狱后,梁其业不安于脚踏实地生活,而是梦想着一夜暴富。2009年1月11日,梁其业携带毒品海洛因乘坐由凭祥开往南宁方向的客车,欲经南宁将毒品海洛因运往广东省徐闻县。当日20时许,该客车行至南友高速公路吴圩收费站时遇公安机关设卡查缉,民警当场从梁其业所穿的黑色马甲左、右侧口袋内及其腰间查获毒品海洛因3块,共重1010.92克。

  法院认为,梁其业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非法运送,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梁其业为获取非法利益运输毒品海洛因,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其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梁其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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