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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我国将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26 09:42:00    来源:新华社    作者:AT18    浏览次数:906    评论:0
导读

乌鲁木齐晚报10月25日电(新闻记者申铖)新闻记者25日从国家财政部了解到了,国家财政部、中国海关总署、国税总局此前协同发布消

乌鲁木齐晚报10月25日电(新闻记者申铖)新闻记者25日从国家财政部了解到了,国家财政部、中国海关总署、国税总局此前协同发布消息称,为健全消费税税率规章制度,维护保养税收制度公平公正统一,充分发挥消费税税率正确引导身心健康消费的作用,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电子蒸汽烟列入消费税税率征缴范畴,在烟税目下加设电子蒸汽烟子目。

公示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制造(进口的)、批发价电子蒸汽烟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税率经营者。电子蒸汽烟推行从价扣除率的方法测算缴税。生产制造(进口的)环节征收率为36%,批发价环节征收率为11%。

公告称,经营者生产制造、批发价电子蒸汽烟的,依照生产制造、批发价电子蒸汽烟的营业额测算缴税。电子蒸汽烟生产过程中经营者选用分销方法市场销售电子蒸汽烟的,依照代理商(地区代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公司的销售总额测算缴税。经营者进口电子烟的,依照组成计税价格测算缴税。电子蒸汽烟生产过程中经营者从业电子蒸汽烟代理加工业务,理应分离计算拥有注册商标电子蒸汽烟的销售额和代理加工电子蒸汽烟的销售总额;未分离核算的,一并交纳消费税税率。

 
关键词: 电子 消费税 纳税人
(文/AT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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