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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61人因公车私用接受廉政谈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21 10:34:02    浏览次数:156    评论:0
导读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郭燕群)7月20日,记者从全区年中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获悉,南宁市纪委通过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郭燕群)7月20日,记者从全区年中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获悉,南宁市纪委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出台各种措施,给公车私用的行为套上了“紧箍咒”。

  今年3月初,有关媒体报道了在南宁市多家中小学校,用公车接送学生的现象较为普遍。为此,南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公车私用的专项检查,主要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实地查看、录像拍照等方式进行。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党员干部确实存在用公车接送小孩上、下学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针对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南宁市纪委结合南宁市的实际要求全市不定期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自查工作。例如公务车辆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派车登记、出车记录等公车管理的相关制度,在完成工作日出车任务后,以及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本单位的指定位置。因公外出车辆要妥善保管,确保车辆安全停放。

  凡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除按与当地出租汽车的现行收费标准缴纳费用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处理结果载入个人的廉政档案。对违反规定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丢失的,除其他责任人和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外,其余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在6个月内向所在单位负责赔偿,单位不得报销。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群众反映强烈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等。

  据悉,专项检查发现了涉及公车私用的干部、职工61人,南宁市纪委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使用公车的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廉政谈话,并要求他们按当地出租车的价格向所在单位缴纳有关费用。此外,青秀区仙葫开发区管委会对31辆公务用车统一安装了GPS定位系统,进行在线实时监控,公车私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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