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10月28日电(新闻记者戴小溪、潘洁)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建设情况的报告28日报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结果显示,2021年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贸易经营规模近2万亿。
结果显示,目前为止,在我国已经与16个国家和地区签定“数字丝绸之路”协作合作备忘录,与24个国家建立“丝路电商”双边合作体制,我国—中东欧国家、我国—中亚五国电商协作对话机制基本建设获得主动进度,我国—东盟信息港、中阿在网上古丝绸之路建设成效日渐明显。中国电商平台助推全世界中小型企业发展我国市场,在非洲20个国家和地区执行“万村通”新项目,分享数字经济建设收益。
报告称,在我国用户数量、数据资料、数字化应用情景世界领先,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将激发更规模性、更为多样的刚需销售市场,也为数字经济建设创造无限可能。
汇报明确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的迈进全方位拓展期,智能化创新引领发展水平大幅度提高,智能化系统水准明显提高,电子信息技术与中国实体经济紧密结合获得显著成绩,具备竞争力数字的产业群逐步形成,数字经济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全面,在我国数字经济的竞争力和知名度稳步增长。未来展望2035年,数字经济的迈进兴盛成熟,争取产生统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井然有序、完善完善的数字经济的现代经济体系,数字经济建设基本、产业体系发展水平稳居国际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