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小金库”治理盯住“三条主线”
将其与财政、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本报讯 吉林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围绕“三条主线”加大治理力度,着力构建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吉林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0年,全省治理工作围绕的“三条主线”包括:
一是全面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一方面由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验收;另一方面由财政、审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自查自纠“零申报”、重点检查“零问题”的地方或部门,对垂直管理单位、执收执罚权比较集中的部门以及依附于党政机关、有服务性收费业务和一个机构几个牌子的事业单位进一步开展重点检查,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二是全面开展社会团体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对社会团体“小金库”问题的现状、成因进行分析,探索治理方法,自查面要达到100%。在自查的基础上,选择应查户数的20%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将行业性协会、有政府资助或财政拨款、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特别是行政收费项目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列为治理重点。
三是扎实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分别由国资委、证监局、保监局、银监局牵头负责所分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治理工作。
在治理工作中,吉林省要求各地、各部门落实责任制、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各部门“一把手”签订“小金库”治理工作承诺书,将“小金库”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考核内容中,形成对“小金库”问题经常性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同时,对重点部门和单位以及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一把手”,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其履行承诺,推动治理工作的开展。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财政、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津贴补贴、推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收费、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减轻企业负担等工作相结合,与加强治理单位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提高治理成效。
据统计,吉林省自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和治理工作“回头看”以来,全省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共发现“小金库”375个,涉及金额8822.73万元。通过今年开展治理工作“回头看”,全省又上报“小金库”20个,涉及资金421.44万元。
(责任编辑:思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