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机网9月30日讯 山西省环保厅9月27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制革企业进行调查摸底。
去年,国家环保部曾组织开展过制革企业环保核查工作,并发布了第一批符合环保规定的制革企业名单公告。现决定对没有列入第一批名单的制革企业继续定期分批组织开展环保核查,每年组织四轮,核查内容包括:对提交核查申请的企业进行材料审查和开展现场核查;对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进行复核。经核实处理各方意见和社会公示后,环境保护部将向社会公告符合环保规定的制革企业名单。按照要求,对于没有提交核查申请、没通过核查及弄虚作假的企业,环保部门应暂缓审批其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补办环评手续)、不得提供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不得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