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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铁中院公开宣判18名毒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13 22:09:22    浏览次数:105    评论:0
导读

  新华网云南频道6月13日电(记者王研)12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12件毒品案件进行公开集中

  新华网云南频道6月13日电(记者王研)12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12件毒品案件进行公开集中宣判,18名毒品犯罪分子最轻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最重被判处死刑,涉案海洛因4080克,甲基苯丙胺29417克。

  当前,我国禁毒形势总体稳定,并呈现出持续好转的发展势头。但禁毒斗争依然面临着严峻考验,加上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严峻的就业和经济形势给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有可能诱发或扩大对毒品的需求。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有力震慑毒品犯罪,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深入推进禁毒宣传教育,昆铁中院开展了本次集中宣判活动。

  此次宣判的案件,有刘太瑚、张建忠、玉燕、岩温、玉光香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7千克的案件;有原司法局副科长体内藏带毒品,却辩称无罪的瓦布阿伍运输毒品案;有之前犯抢劫罪的累犯,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刘学忠运输毒品案。这些罪犯分子的年龄从60后到90后不等,最小的只有19岁;文化程度除一人为大专外,多为小学文化或文盲;毒品藏带方式各式各样,有藏在茶叶箱里、扫帚里、体内、裤包夹缝内、钱夹内或绑在身体隐蔽部位;运输方式有汽车、火车、快运公司等。(完)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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