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25日电(记者阿依努尔、白志强)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调高新疆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超过20%,并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这一新标准。
此次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五个档次,即每月960元、800、720元、680元、640元不等,各地平均增幅为24.6%。二是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亦分为5个档次:即每月800元、660元、570元、530元、500元不等,各地平均增幅为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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