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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含混不清 投资者称看不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11 19:04:29    浏览次数:138    评论:0
导读

  眼下,金融工具日益复杂化、专业化,风险等级也是天差地别。在投资者看来,投资方向决定了一款产品风险

  眼下,金融工具日益复杂化、专业化,风险等级也是天差地别。在投资者看来,投资方向决定了一款产品风险的大小和预期收益率实现概率的大小。“但有的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的投向较为概括,方式、目标、范围都较为含混,让人琢磨不透。”投资者李先生日前对本报记者指出。

  例如,某股份制银行近日推出的一款理财产品,其投资范围是“中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

  浦发银行(600000,股吧)正在募集期的“个人专项理财产品2010年第九期债券盈计划”,其投资标的是“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央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债券回购、货币市场拆借等”。对于投资比例的介绍则是“各类资产投资比例为0-100%”。李先生认为,“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是0-100%,说了等于没有说”。

  根据2009年7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公开或非公开市场交易的资产组合,商业银行应具有明确的投资标的、投资比例及募集资金规模计划,并在理财产品发行文件中进行披露。

  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理财产品中心研究员太雷指出,一些产品在描述投资方向时,既没有列出所有可能采用的投资品种,对投资标的的配置比例也没有明确说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可能是银行理财产品研究部门内部的保密机制。

  在他看来,目前多数银行对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的披露不够透明,投资者很难得知资金的具体去向,也就无从衡量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即使理财产品投资失利,银行一般也不会告诉投资者,具体是哪些投资标的导致亏损,这显然侵犯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关键词: 理财产品 投资范围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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