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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减法”与“加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22 12:03:57    浏览次数:49    评论:0
导读

上世纪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索洛在对著名的哈罗德—多马投资驱动增长模型提

上世纪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索洛在对著名的哈罗德—多马投资驱动增长模型提出质疑时,发现了体现技术进步推动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索洛余量”,并由此建立了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索洛的研究揭示了西方国家19世纪后期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投资驱动转到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驱动的根本原因。

几乎同一时期,前苏联一些经济学家也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问题。可直到苏联解体,其经济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式增长的转变也没能实现。上世纪60年代,我国一些经济学家也注意到了经济粗放增长带来的一系列严重问题,并开始了自己的探索与研究。半个世纪过去了,尽管我国通过推进改革开放,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经济增长粗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以至于现在又一次把它提到非常的高度,成为我国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刻不容缓的任务。

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看,“经济增长方式”涉及的主要是生产,而“经济发展方式”则关注的是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的大系统。从关注“增长”到注重“发展”,体现出国人探索形成科学发展理念的重要成果。但无论如何,生产都是毫无争议的中心环节。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为特征的粗放增长向以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为特征的集约增长转变,始终都应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

迄今为止,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努力主要体现在“减法”与“加法”两个方面。

就“减法”而言,划定钢铁、水泥、电解铝、小火电等具有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特点或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或产业,强制性压缩产能或加速淘汰;制定节能降耗标准,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碳排放;不断调整出口退税,限制“三高”行业产品出口等。

从“加法”来说,持续加大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优惠力度;加大对教育和人力资源培育的投入;通过财税和金融扶持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推进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降低经济社会活动的信息成本等。今年以来,新做的“加法”则是积极倡导发展新能源等所谓战略性新兴产业。

近年来,我国上下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问题上,认识不可谓不深刻,政策不可谓不积极,但实现转变依然任重道远。自“九五”计划开始,直到“十五”计划、“十一五”计划,每次都把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摆在突出重要的地位,甚至作为“主线”任务,但成效始终有限。眼下,“十二五”规划制定在即,新一轮努力又会如何?

许多人士经过深入研究得出的逻辑是,发展方式转变难是因为经济结构调整难;经济结构调整难则是因为经济体制改革难。细究起来,我们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问题上事倍功半的症结主要在于,过多注重于改变粗放增长方式所造成的高耗费、低效率等方面的结果,而没有着重于消除造成这种结果的体制和政策原因,以至于诸如中央抑制钢铁产能过剩与地方拼命上钢铁项目之类的情形不断出现。

目前,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把“发展是硬道理”片面理解为GDP高增长,把增长速度作为衡量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标准等旧思想和老做法没有根本改变。二是各级政府继续保持着过多的资源配置权力和对企业微观决策的干预权力,使各级政府官员有了运用这种权力来实现自己“政绩”目标的可能。三是财税体制的缺陷使各级政府官员有动力和能力进行过度投资,尤其是热衷于产值大、税收高的重化工项目。四是诸如土地、矿藏、能源、资金、外汇等要素价格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往往被人为规定偏低的价格,从而鼓励了高资源投入、低经济效率项目的扩张。

比如,在鼓励技术进步方面,以为只要加强政府的规划和领导,有更多的国家投资支持,就足以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没有致力于消除科研体制中的行政化、官本位、等级制等积习,没有真正建立起一套有利于学术繁荣和技术创新的体制。

比如,服务业所交易的是一些无形的“服务”或“许诺”,其发展快慢依赖于社会制度完善程度。我国服务业长期发展迟缓,原因就在于市场制度还很不完善,导致诚信系统缺失、欺诈行为盛行、交易成本过高,服务业的发展始终缺乏一个良性的环境。

再比如,在信息产业领域,目前纵向行业管理体制与横向的网状信息传输和整合趋势存在明显的冲突。如果没有企业主动的研发投入和良好的公共研究开发、教育培训制度支持,信息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薄弱和产业附加值不高的问题就难以解决。

由于存在这样的体制基础,导致我们在转变发展方式做“减法”时,该“减”的减不掉,或“减”而复生;做“加法”时依然注重“批项目”、“分钱”,或跑“部”前进,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尤其令人忧虑的是,目前战略性新兴产业尚未统一界定,但各地已显露出一哄而起、产业趋同的苗头,极易出现“高水平重复建设”。

由此看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减法”也好,做“加法”也罢,关键是要改革经济体制,改变长期以来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模式,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真正确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创造经济发展的局面。只有这样,所做的“减法”和“加法”才能真正奏效,才有可能把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作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努力,才能真正收到事半功倍的功效。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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