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但问题是:最低收入人群可申请廉租房、低收入人群可申请经济适,可中等收入人群既买不起商品房,也难以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他们该怎么办呢?
在高房价已成为第一大民生关注热点的今天,正在举行的“两会”中自然也有大量围绕房地产市场的话题。
在今年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总共拿出了包括标点符号在内的364个字来谈论如何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障居民住房需求的问题,所占篇幅着实不小。
保障房保不到“夹心层”
在具体措施上,温总理主要提到了四招。其中第一条就是要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拟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
随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政府遏制高房价的首要工作是增加供给。一方面要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另一方面要加快、加大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此外,要加大加快限价房建设,进一步扩大限价房的供应范围。同时,从今年开始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说实话,这些内容并不新鲜,因为在去年底今年初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时出台的“国四条”、“国十一条”中都已有体现,甚至在更早以前的几轮房地产调控中都早有提及。眼下各地廉租房和经适房的建设、审批、入住也渐渐驶上了快车道。可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到底能解决多少人的住房需求呢?
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显示,69.7%的人认为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是政府最该着力解决的问题,但还有59.8%的人认为高房价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群体。因为目前看来,只有约5%的最低收入人群可以申请廉租房、约15%的低收入人群有资格申请经济适,但数量更为广大、约占城镇人口60%的中等收入人群却很难享受国家新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可面对高企的房价,他们同样只有望“房”兴叹的份。这些人的住房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毕竟对低收入人群来说,就算眼下房价跌去一半他们的收入水平也依然无力负担购买商品房的支出,他们唯一可以盼望的就是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而中等收入人群同样难以承受畸高的房价,但在得不到政府扶助的情况下,他们为了实现安居理想,不得不以自己下半生的幸福为赌注,被迫成为整天给银行打工的“房奴”。
二次房改呼之欲出
在本次两会上,“夹心层”住房问题也引起了许多代表委员的重视。3月2日,以推动二次房改,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为“夹心层”提供公共住房为核心内容的提案被农工党中央提交,3月9日,娃哈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亦各自联名了30余名代表,向“两会”提交力推“二次房改”的建议。
所谓“二次房改”的说法,最早是在去年6月由辽宁省外经贸厅企管处原副处长、住宅法专家李明提出的。李明认为始于1998年的第一次房改取得了很高的成绩,但是发展到今天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一是政府理论错位,以住房全面市场化理论排斥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理论,重增长轻民生;其次是队伍错位,以开发商为基本队伍垄断经营,排斥政府非营利公益性的建房机构的住房保障职能,“亲商不亲民”;三是服务错位,制定政策服务于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自身利益,官商联手与民争利。
去年9月,二次房改方案正式提交国土资源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月,一个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住房与改革发展司和政策研究中心等相关司局一把手参与的调研小组,开始调研十年房改的得与失,着手制定二次房改方案。
其核心内容是: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基本方向就是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概括起来,就是“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三三制)。三种住房制度指的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制度、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针对高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体制。而相应的三类供地方式也分别为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四定两竞”招标用地和商品房的“招拍挂”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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