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万多元买来的液晶电视,发生故障,维修费竟高达3万多元。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电视机产品投诉量16873件,比2008年增加776件,居家电类产品首位。中国电(600795,股吧)子商会投诉网统计,平板电视的投诉 占 电 视 机 投 诉 量 的77.2%,其中液晶电视投诉量占66.9%,等离子投诉占比10.3%。
到目前为止,由于国家没有推出平板电视“三包”法律法规性文件,某些彩电企业仍然实行“缩水”政策,对显示屏尚未做出3年质保的承诺。近几年消费者关于平板电视售后服务的投诉,多是由于这些企业缩短“三包”期限引起的,主要集中在显示屏的保修方面。据悉,工信部现已着手平板电视“三包”法规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届时,我国平板电视售后行业必将步入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阶段。
◎市民投诉 1万多元电视遭遇3万多元维修费
“维修费用高昂暴利,购机1万多维修3万多,天文数字! ”这是消费者郑先生在3·15电子消费投诉网上的投诉标题。
郑先生于2007年12月30日购买一台某日资品牌52寸液晶电视,没想到在两年多时间里故障频出。买来3个月不到电视就经常出现黑屏或自动关机,咨询该公司售后工作人员时,对方以上门维修需收费为由,让郑先生自行解决。
2009年底,电视机显示屏再次出现亮线,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表示屏幕损坏是由人为引起的,需要更换,并开出了购买全新液晶屏幕32650元、维修费300元、上门费20元的维修“天价”。高昂的配件费远远超过当初购买的整机价格,郑先生表示还不如去购买一台全新的电视。而3万多元的维修价格也因创造了3·15电子消费投诉网历年来平板电视维修价格的新高,而被评选为该网站2009年度电视机行业的十大典型案例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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