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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酒店改公寓下月起禁售 小户型供应将减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21 17:08:13    浏览次数:85    评论:0
导读

  由酒店、商业立项改成小户型“公寓”出售的项目今后将被禁售。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规划

  由酒店、商业立项改成小户型“公寓”出售的项目今后将被禁售。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规划委、国土局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下月起,酒店项目改住宅将被禁售,一律禁止分层、分单元销售。今后要是违规买了,不能办房产证。而据了解,“商改住”等禁售文件也将在近期出台。

  据了解,北京楼市上多数小户型项目都是由这些酒店或者商业、综合立项的“酒店式公寓”、“精装修小户型”、“LOFT” 非住宅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或者50年。而由于这些小户型项目因面积小总价低,往往单价不低,但却颇受投资客青睐,它们的热销也成了楼市一景。而最值得关注的是,往往作为城市配套的商业或者综合地块却成了“小户型公寓”,成片的住宅使得区域或者城市后续发展丧失动力。

  从去年年底,市住建委等有关部门就开始调查,并停批了类似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此次市住建委、市规划委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今年5月31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增量酒店项目,一律禁止分层、分单元销售,必须严格按照酒店类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地性质和规划用途经营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分割转让。而对于2010年5月31日前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酒店类项目申请分割销售的,由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联席会共同审定。

  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房在售存量酒店类项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房屋预、销售时向购房人明示房屋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明确告知购房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经营使用,并将此情况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予以约定。

  昨天,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还将陆续出台有关商业、综合用地项目改住宅将被禁售的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短期内会出现北京楼市小户型供应减少的现象,但对眼下处于观望的北京楼市而言,影响不大。”部分开发商提出,主管部门除防止开发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外,还应该从商业地产出让模式等方面也做相应调整。'

 
关键词: 小户型 酒店 公寓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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