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北京下了一场沙尘暴,黄沙滚滚,遮天蔽日。然而,更让北京人民闹心的是房子,最近发生于这个领域的大事,全和北京有关。
事情是这样的。“两会”结束第二天,北京拍卖土地,结果,创出单幅土地和总价的历史新高,勇当地王者,全是腰包鼓鼓的中央国企。
由于“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集中讨论了房价问题,政府也表态一定能让房价稳定,将对央企介入房市严加监管。因此,北京土地拍卖会的结果引发舆论滔滔。
第二天,媒体找到对央企负有管理职责的国资委,询问是否会出台政策规范央企投资房地产,国资委新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什么新动作”。国资委一位专家表示,“按照《公司法》规定,国资委主要负责央企的人事变动和业绩考核,以及重大事项决定。”因此,“如果说要国资委出台禁令限制投资房地产业,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这个回答引起更多议论,其中一种认为国资委在给央企搞房地产撑腰,而央企频做地王,应承担推涨房价的责任。
国资委随即于上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央企房地产业务情况。新闻通稿六段700余字,要紧的有两件事:央企地产业务只占全国房地产销售额5%;国资委将让78家央企逐步退出房地产业务。潜台词是:房价高企,央企责任不大;遏制央企买地盖房子,国资委将有所作为,让78家央企退出。
对比此前“国资委一位专家”的说法,国资委如果只管央企人事变动和业绩考核,这次凭什么让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不是缺乏法律依据吗?
自相矛盾的说法背后,是没想明白央企究竟是干什么的。中央企业,说到底还是企业,既是企业,只要不违法不违规,广开门路赚钱天经地义。同样是企业,凭什么民营企业可以把为股东创造利润当作最高原则,中央企业就不行,道理上说不通。“中央”的前缀,只是说明其大股东背景,和香港股市把内地国企背景的公司叫红筹公司,是一个道理。这是对央企的一种理解,“国资委一位专家”应该是赞同这一理解的。
还有另外一种理解,即央企是国有企业,而国企的主要责任是维系国家经济安全,所以,更适合在军工、能源、基础设施等所谓战略性领域实施垄断,不应该再以特殊身份和民营等其他股东背景企业一样,介入商品房等普通商品供应领域的竞争。
国资委新闻发布会上说,让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其实是在具体干预这些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既然没有明确法律依据这么做,那就只能理解为,国资委倾向于认为,央企确实不应该把手伸到其他性质企业可以满足供应,不属于国家经济安全范畴的业务,所以才有充分理由让78家央企退出。但是,国资委新闻发布会同时说,批准了16家央企把房地产作为主要业务。这就让人搞不清国资委厚此薄彼的理论依据、政策依据究竟是什么了。总不能强调央企企业性质的时候,就允许央企什么业务都做,遭遇舆论质疑的时候,就“牺牲”一部分央企的自主经营权,摆出顺应民意的姿态吧。
定位不清、身份不明,就可能按需说事。当人们批评央企垄断的时候,就祭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身份,强调垄断的必要性。当人们批评央企与民争利,到处插手的时候,就摆出企业的身份,说明争利无可厚非。两可的身份下,央企自有莫大好处,既可借助行政力量摧垮对手,又可躲在企业性质的堡垒中避免舆论炮轰,实在是左右逢源,自由自在。只是,如果大家都看明白、想清楚究竟怎么回事后,就可能左右都不讨好了。







